根据《武汉理工大学招收优秀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字〔2015〕46号)和《武汉理工大学理学院2021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选拔细则》等精神和要求,经学院组织网络远程面试考核,确定考生的考核成绩(详情见附件)。
现将考生考核成绩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3日,公示期为三天。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1月13日(周五)下午17:30之前向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申请复查。
联系电话:027-87651826。
附件:理学院2021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考核成绩
理学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