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学校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经学院组织复试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确定所有考生的复试成绩(详情见附件)。
现将所有考生成绩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8日,公示期为三天。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8日(周四)下午17:30之前以书面形式并签署实名向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7-87651826。
附件:武汉理工大学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公示(第一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