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关于2024届“十大最具影响力毕业生”培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1

榜样是看得见的哲理,典型是触得到的标杆。为深入挖掘毕业生中的先进典型,对优秀毕业生在校四年刻苦努力、奋发拼搏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同时在全院学生中营造向模范看齐、向榜样学习的氛围,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将自己培养成社会需要的有用之才,特举办本次活动。

一、评选范围

武汉理工大学理学院2024届全体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参加评选的个人条件是指在校期间所具备的,如满足多项选择条件者可优先推荐。

(一)必备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品行修养;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纪律处分;

3、关心集体,团结友爱,乐于助人,尊敬师长,时时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或党员先锋行动,在读期间参与志愿服务次数平均每年不少于5次;

5、学习刻苦,平均学分绩点达到班级或专业排名前50%,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单科成绩绩点不低于1.2,英语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标准(雅思、托福成绩可进行相关折算认定),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的学习任务,能按期毕业。

(二)选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爱国修德类

道德情操高尚,积极传承文明家风、弘扬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在读期间积极参军入伍,服役期间军政素质突出,作风优良,获得部队表彰奖励者优先推荐;遵守社会公德,诚信为本,言而有信,在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等方面信守承诺,具有良好口碑和信誉,在青年学生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较大影响力。

2、勤奋好学类

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为班级第一名;单科绩点≥2.5;英语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标准(雅思、托福成绩可进行相关折算认定),或获得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奖项。

3、创新创业类

创新类:在国家级、省部级创新创业竞赛、发明创造竞赛中荣获省部级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奖项;或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科研实践中有突出表现,并在学校认定的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经学校审核申报的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必须以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含学生第一作者)。

创业类:申报个人(含企业法人及股东)在参评时间内具有实际创业经历,具有创业经营实体并经营半年以上,创业事迹突出,感染力强,在青年学生中具有积极影响,无偷税漏税等违法违纪行为。

4、文化体育类

参加省市级及以上文化体育活动比赛获三等奖(铜奖)及以上奖项,团体奖项由参赛组委会认定主力队员;或参加校“金秋杯”文化艺术节系列比赛获一等奖及以上,团体奖项由参赛单位认定主力队员;或参加校级各项体育比赛(趣味运动会除外)竞技单项第一名,团体类比赛第一名;“理工杯”系列比赛第一名。团体类比赛由参赛组委会或参赛单位根据赛事性质认定主力队员人数,并出具证明。

5、志愿服务类

获省部级及以上志愿服务荣誉奖励,团体项目由参赛组委会认定主要成员;或累计参加志愿服务时数超过200小时,且应参加过院、校两级以上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或至少参加过10次校级及以上大型志愿服务活动。

6、社会工作类

担任主席团成员期间,带领学生会获校级及以上荣誉;或担任过获评五星级学生社团的学生负责人;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的第一负责人;或担任学生干部期间,对所负责工作有特别突出的工作业绩;或策划和组织重大的集体活动,在校内外产生积极的影响,实现学院某方面工作历史性突破。

7、就业先锋类

被国内、外著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录取为研究生;或被国内、外著名企业聘用,并在关键岗位工作;或积极推动班级就业工作,协助班级同学搜集工作信息,帮助同学提高就业能力,促进班级就业率达90%以上。

三、评选程序

1、4月3日前由班长主持召开班委会,讨论酝酿班级推荐人选,经各系审核通过并推荐后,填写《理学院“十大最具影响力的毕业生”培育推荐表》(纸质版)、交年级辅导员;

2、4月9日前辅导员对材料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后交院党委;

3、4月19日前院党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确定初评名单并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最终人选。

四、工作要求

1、每班最少推荐1名、最多5名培育候选人,且推荐同一类别候选人不超过2名,本着实事求是、诚实守信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评选,严把条件,确保评选质量;

2、推荐候选人要遵纪守法,推选期间,一旦因违纪违规和触犯相关管理规定取消候选人资格。

3、推荐候选人积极参加班团、学院以及学校的各项活动,积极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对所承担的社会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要讲究社会公德,为人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品行修养;要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参加到学业、就业等帮扶中去。

4、被推荐人提交附件1《理学院2024届“十大最具影响力毕业生”培育推荐表》、附件2《理学院2024届“十大最具影响力毕业生”培育申报汇总表》、附件3事迹材料及证明材料电子版和一张高清个人电子照片。

中共武汉理工大学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